信息索引号 | GZHS-17-09-06-qnz-939117 | 分类 | 公开形式 | 网站 | |
发布机构 |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| 文号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 |
来源 | 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| 名称 |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“十三五”能源发展规划的批复 | ||
发布日期 | 2017-09-04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||
生效日期 | 2017-09-12 | 是否有效 | 是 |
文字大小:大中小
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
黔南州“十三五”能源发展规划的批复
州发展改革委:
报来《关于印发黔南州“十三五”能源发展规划的请示》(黔南发改呈〔2017〕17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黔南州“十三五”能源发展规划》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,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抓好与省、州“十三五”规划的衔接,加快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水能以及扩大天然气利用领域的发展进程,加快建设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。
三、请及时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,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,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。对经评估或者其他原因确需修订规划的,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,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。
黔南州人民政府
2017年9月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